log
温馨提示:今天是

学术论坛
学术成果
清初察哈尔设旗问题考略

 

达力扎布

 

    明崇祯八年(1635年)蒙古林丹汗子额哲率察哈尔部投降后金,标志着漠南蒙古全部归附和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国在其故土最终灭亡。后金统治者为此欢欣鼓舞,皇太极立即改国号为“大清”,建元崇德,准备入主中原,实现其统一中国的雄心,可知此事对后金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对来降的察哈尔部人清朝又是如何安置和进行管理的呢?例如额哲所部是被编为扎萨克旗,还是八旗(内属旗)?八旗察哈尔是平定布尔尼亲王之乱后以其部属编设的还是此前就已存在?史籍缺乏明确的记载。目前许多学者都以乾隆以后的有关记载为据,认为察哈尔没有编为扎萨克旗,或只含糊说其编旗,不说明是何种旗分。而且都认为察哈尔八旗是平定布尔尼之乱后以其余众编设的[1]。这些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本文试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祈请方家指正。

    对察哈尔部入清以后的情况,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云:“本朝天聪八年,太宗文皇帝统大军亲征,林丹汗走死,其子孔果尔额哲来降,即其部编旗,驻义州。康熙十四年布尔尼兄弟叛,讨诛之,迁部众驻宣化、大同城外,有前锋、佐领等员管辖。后从征噶尔丹有功,圣祖仁皇帝诏增给其军饷,复以来降之喀尔喀、厄鲁特部落编为佐领隶焉。其镶黄、正黄、正红、镶红4旗驻张家口外,正白、镶白、正蓝3旗驻独石口外,镶蓝一旗驻杀虎口外”[2]。这段记载与《清朝文献通考》、光绪重修《大清会典事例》等书的有关记载相同,都没有明确指出察哈尔最初编设的是什么旗,据其后半段所记似为八旗[3]。《八旗通志续集》记云:“康熙十四年设游牧察哈尔八旗,时以迁察哈尔部众于宣化府、大同府边外,编为八旗如内制,三十八年增设总管,初隶蒙古八旗都统,后又增设都统驻张家口,乾隆二十六年增设都统,副都统以下官职有差”[4]。作者认为八旗察哈尔始建于康熙十四年,但是此前是否是扎萨克旗呢?也没有明言。魏源《圣武记》记载清朝平定察哈尔布尔尼之乱,“……凡六阅月平。空其故地,置牧场,隶内务府太仆寺,而移其部众游牧于宣化、大同边外。其八旗分东西二翼,其旗内官地及与汉民互市讼狱,治以四旗厅及独石口、张家口、丰镇、宁远各厅,其本旗事务,辖都统等官,而总隶于理藩院典属司。此八旗在蒙古49旗外,官不得世袭,事不得自专,与扎萨克君国子民者不同。其故地袤延千余里,在独石口、张家口边外”[5]。文中除加进了一些清后期设立理事同知厅的情况外,与《八旗通志续集》的记载基本相同,以上均属清朝乾隆以后的说法。那么察哈尔孔果尔额哲所部最初编设的旗究属何种旗呢?

    明崇祯八年(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多尔衮率兵至黄河西套,迫使林丹汗子额哲率部归附,清廷命其驻牧义州(今辽宁义县)边外的孙岛、习尔哈地方[6]。第二年正月,皇太极嫁次女玛喀塔于额哲。四月,额哲等蒙古1649台吉同上皇太极尊号,承认其对蒙古的统治,额哲被封为和硕亲王,继续管领随其来降的那部分人众。后来成书的《会典》等书虽未明载,额哲应当与其他蒙古王公一样,同时被授予了扎萨克衔。如康熙十四年四月,清圣祖书谕八旗左翼察哈尔逃散官兵时追述说:“昔额哲、阿布奈被俘,不没入旗下为奴,封为亲王,所部人员亦加抚养”[7]。所谓“不没入旗下为奴”,就是说没有编入八旗,隶满洲贝勒之下役使,而是另立旗分成为藩部之意。同年五月,清圣祖谕议政王大臣时又云:“昔察哈尔遭乱覆亡,太宗文皇帝收集豢养,编为整旗(在《平定察哈尔方略》中记作“编为一旗”),历有年所,今布尔尼背恩作乱,实僧额浑津、噶尔马色冷辈匪类教之,其余官民毫无干涉,此皆太宗文皇帝抚育之人,朕甚悯焉。凡投归军前或投入邻旗及溃散者,其令大将军鄂扎、副将军图海等速行收集。作何赡养另疏请旨”[8]。在此之前,康熙五年三月“喀尔喀台吉滚布什希等率领4部落共590人来归,命隶察哈尔和硕亲王额驸阿布奈(即额哲弟,额哲死后袭爵)旗下”[9]。后来这部分人在其首领垂扎布的率领下参与了布尔尼叛乱。从史籍保留的以上记载可知,自崇德元年额哲受封爵以来就形成了一个察哈尔扎萨克旗。据平定布尔尼亲王之乱后的有关记载,当时该旗有12佐领,丁2千余,人口13000余[10]。额哲归附后虽然已失去汗位,成为外藩蒙古诸扎萨克之一,但是在待遇上仍然位居蒙古各旗王公之上。如清崇德年间,外藩蒙古分为左右两翼会盟,科尔沁部的土谢图亲王为左翼科尔沁等10旗蒙古首领,额哲为右翼其他蒙古部落的首领[11]。但是察哈尔扎萨克旗未能永保其禄位,至康熙年间因布尔尼之乱而被取消。

    崇德六年(1641年)额哲病逝[12],无嗣。顺治二年(1645年)正月,皇太极之女再嫁额哲弟阿布奈,五年清廷命阿布奈袭爵[13]。顺治十六年(1659年)五月,阿布奈部人有持刀行刺者,阿布奈“不遵例知会扎萨克别旗王贝勒等,擅自处斩”,罚马千匹[14]。也就是说他未与右翼各旗会盟审理和经理藩院批准,擅自处置罪犯,按清律阿布奈作为一旗扎萨克无权处理命案,故受到处罚。阿布奈作为蒙古大汗后裔,对自己沦为清朝臣民的境遇始终耿耿于怀,此时清廷又把他视同一般扎萨克加以责罚,使其深感耻辱,并由此怀怨。以至8年不亲自朝请,不亲养公主所生子,将其寄养于已分家之长子家中。康熙八年(1669年)正月,清廷削其爵,禁闭盛京,命其子布尔尼袭爵[15]。康熙十四年(1675年),布尔尼乘吴三桂叛乱之际,号召漠南蒙古发动叛乱,欲攻打沈阳救其父亲,脱离清朝的统治。但是没得到漠南蒙古各部的响应,迅速被清军击溃,布尔尼及其弟罗布藏在兵败逃跑途中被率兵前来镇压的科尔沁沙津亲王所杀。清廷又以叛逆罪杀禁闭沈阳的阿布奈及其诸子,女子没为官奴,察哈尔汗后嗣遂绝。对其部属,议政王大臣等遵旨议奏谓:“归附及掳来之察哈尔人等应解京隶八旗满洲、蒙古佐领下披甲,其老弱人丁赏给被伤官兵。从之。”[16]当时将所俘获察哈尔扎萨克旗人丁全部押解北京。据当时指挥平叛的副将军图海奏称:“臣按,察哈尔12佐领人丁家口,其来投军前者丁凡一千一百六十六,口凡六千八百八十七,奉调出征人妻子家口凡二千八百三十八,俱随大兵相继入京。其投入外藩蒙古各旗者,丁凡五百十四,口凡三千六百三十八,布尔尼所属喇嘛班第丁凡一百十六家,男女凡三百八十三。先经奉旨察取,但外藩各旗自去岁荒歉以迄今夏,人马皆饥,往来迎送实为艰难,请俟蒙古马肥再为移取,仍令各旗王贝勒等加意赡养”[17]。显然布尔尼旗下属众大部分被清军直接带回北京,老弱人丁被赏给受伤清兵为奴,壮丁分隶八旗满洲、蒙古旗下披甲,至此察哈尔扎萨克旗亡。那么剩下的就是察哈尔八旗的问题了。

    史载在布尔尼叛乱时,察哈尔左翼四旗兵从宣府溃边墙北奔,许多学者误认为这是布尔尼属下人,实际上这部分人是八旗察哈尔兵丁。清廷在建立察哈尔扎萨克旗的同时就将大部分察哈尔人编入八旗,设立了八旗察哈尔。如崇祯七年(天聪八年、1634年)六月,皇太极出征察哈尔,率兵启行不久,遇到从察哈尔部逃来的1000余户,当即分给满洲八旗,并派人送往盛京[18]。闰八月,后金军在上都驻扎时,又有察哈尔官兵来降,因此“以察哈尔来归各官,分给八旗赡养。分隶正黄旗者:阿牙克喀塔齐木里克喇嘛寨桑、古木德塞臣寨桑、男丁245名……;分隶镶黄旗者:班珠杜棱、布颜代、博尔古、男丁272名……〔原档残缺〕”[19]。其他6旗的数字未见记载。九月,后金在分配瓦尔喀部男丁时曾定例,满洲八旗各为30牛录,多者裁去,不足者以归附人补之。当时八旗中因超出30牛录而被裁去补他旗者,有镶白旗2牛录,镶蓝旗1牛录[20]。这个规定似乎仅适用于满洲牛录的分配,因为从分配蒙古人众时的情况来看,仍然各旗都有份。天聪九年(1635年)正月,再一次“将自察哈尔叛附之诸大臣及国人分入八旗”[21]。此次各旗分配人数如下:正黄旗901丁,镶黄旗365丁,正白旗180丁,镶白旗457丁,正红旗437丁,镶红旗321丁,正蓝旗436丁,镶蓝旗176丁,共三千二百多丁。分配完察哈尔部众之后,接着分配来归的喀喇沁壮丁,将喀喇沁壮丁合旧蒙古(原八旗两翼蒙古,或称作左、右翼二营)编成八旗蒙古。而上述察哈尔部众没与八旗蒙古混编,也没有归还额哲。天聪九年九月,又“以鄂尔多斯济农处携来察哈尔人,补各旗之人员缺少者;正白旗得巴郎伊特格尔图下男丁160名;镶白旗得伯奇斋桑下男丁160名;正蓝旗得吴纳噶下男丁151名;镶蓝旗得托托果杜拉噶下男丁150名;镶红旗得克穆格依扎萨固尔下男丁161名。”[22]上述编入八旗的察哈尔人就形成了八旗察哈尔,大约每旗下1参领(甲喇)。如崇德元年(1636年),郡王阿济格率军征明,在其两次奏报参战各旗俘获情况时,除提到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外,还单列各旗新察哈尔的俘获数,显然他们与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一样,各自为独立的单位参战和上报俘获数字[23]。以后在史籍中又多次出现有关八旗察哈尔的记载。如《内国史院档》载,崇德七年十一月出征明朝,拣选官兵时提到“蒙古察哈尔八旗阿礼哈超哈章京〔原档残缺〕(某)……”[24],顺治二年(1645年)八月,“正黄旗察哈尔大将军(可能是大章京之误译)巴塞卓尔齐泰,曾管理牛录,病故后,由子巴岱补任”[25]。顺治三年正月,清廷遣兵往四川镇压张献忠等农民军选派兵丁时,除有满洲、蒙古、汉军外,还有八旗察哈尔各遣1章京率属出征[26]。顺治十年十二月,遣固山额真陈泰率八旗兵丁前往荆州换防,八旗察哈尔又被作为单独的单位提到,由各旗察哈尔委派1名甲喇章京带兵前往[27]。顺治十一年十二月,世宗遣世子济度率兵出征郑成功,除满洲、蒙古、汉军外,又有八旗察哈尔之兵,由各旗察哈尔所委派的甲喇章京统领[28]。顺治十五年南征,调各旗兵丁,提到有“八旗满洲、蒙古、察哈尔牛录护军各一,马兵各二。”又康熙《大清会典》载:“康熙元年题准,外藩蒙古、察哈尔游牧蒙古诸人,欲令家人为喇嘛班第及留各处所求喇嘛、班第,皆开写数目送院注册,违者治罪”[29]。可知八旗察哈尔确实早已存在。我们知道清初在八旗内除有八旗满洲外又设立了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他们各自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都分别按旗色隶属于该旗贝勒。察哈尔归附后,除了随额哲来归的那部分人仍归其管领外,其余都编为佐领,隶于八旗,形成了八旗察哈尔,每旗1参领。清廷对这部分察哈尔人基本采取了与处理喀喇沁相同的处置方法。

    布尔尼叛乱时自宣化北逃的左翼四旗察哈尔兵,正是吴三桂叛乱后清廷从察哈尔八旗征调的第二批官兵。康熙十三年正月吴三桂叛乱后,清廷命副都统马哈达率兵协防兖州城,并“添发察哈尔前锋、护军、骁骑校兵往”。[30]不久马哈达派所属部分官兵赴安庆,率余兵守江宁[31]。四月,再调马哈达所部及左翼察哈尔兵赴杭州,安庆右翼察哈尔官兵赴江宁[32]。六月,右翼察哈尔军又自江宁移防浙江[33]。这是第一批征调者。同月,由于兵力不足,清廷又征调近边的土默特、喀喇沁等蒙古各扎萨克兵出征,此时被征调者当有察哈尔扎萨克旗之兵。康熙十四年三月辛未(13日),由于陕西王辅臣叛乱,清廷“命都统毕力克图为平逆将军,率师赴大同,调察哈尔兵入驻宣府、大同”[34]。这是第二批被征调者。此前布尔尼反形已露,清廷设计探其虚实,遣侍卫塞棱等同时招察哈尔、巴林等数旗王公入京。诸王皆应,唯布尔尼不至,三月十七日布尔尼执前去招其入京的侍卫塞棱,并约蒙古各旗于二十五日举事[35]。从时间上也可以推断调至大同、宣府者不可能是即将举事的察哈尔布尔尼所属扎萨克旗兵。四月,清军镇压了布尔尼之乱。而驻宣府的左翼四旗察哈尔兵得悉布尔尼起兵,却不知其已被镇压,在被调往大同驻防之前毁边墙北走,欲响应旧主布尔尼。据《实录》载:“参领舒什兰疏报:奉调宣府左翼四旗察哈尔镇大同,众哗毁边墙私遁。上命散秩大臣绰尔济、杜尔麻等率八旗章京、侍卫赍敕抚之云:‘昔察哈尔溃散时,尔等祖父来归,太宗文皇帝论次赐与世职,分隶八旗,眷顾抚养以迄于兹。吴三桂造乱,调尔驻守地方。今参领舒什兰奏,尔等不请所司遽行遁归,理应治罪,但先将尔八旗察哈尔调发同官兵进征,今又尽征余兵,尔等或虑妻子牲畜无人养育,马又羸瘦难以从征,以此亡归,其情可恕。今特行宽宥,其各返故伍如常,毋生疑畏。昔额哲、阿布奈被俘,不没入旗下为奴,封额哲为亲王,所部人员亦加抚养,亡国苗裔无功而施大恩如此,古所希有。阿布奈曾有大罪,又全其命,以其子布尔尼袭封亲王。布尔尼不思报效背恩叛逆,故命大将军信郡王率兵进讨。于是月二十一日大破之于达禄,尽歼其众。科尔沁等诸部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俱以布尔尼罪大恶极,起兵会剿。恐尔等不知此情,妄惑流言,陷于罪戾,故晓谕”[36]。所谓“太宗皇帝论次赐与世职,分隶八旗,眷顾扶养迄于兹”,正与我们上面罗列的有关八旗察哈尔的记载相符。谕文中所说“前已征调者”,当然是指随马哈达等南征的察哈尔兵,“今又尽征余兵”就是指溃逃的左翼四旗兵和右翼四旗守大同之兵。这里向清廷疏报和被遣往招谕之人正是八旗察哈尔各旗的首领——参领官(甲喇章京)。再如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圣祖北巡,传谕八旗察哈尔官兵时也说:“尔等自太宗皇帝时皆编旗分佐领,爱养有年”[37],亦可证明这部分人原非额哲扎萨克旗之人。左翼四旗兵经清廷招谕后主动归附,清廷将其调往河南府驻防[38],又调右翼察哈尔兵300名由副将军毕力克图率领赴榆林[39]。从驻宣府八旗察哈尔左翼官兵溃墙北走来看,其牧地很可能就在宣府边外[40]。可知清乾隆以后成书的有关著作所谓迁布尔尼余众于大同、宣府边外编设八旗的说法是靠不住的。

    八旗察哈尔官制,据《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十四年定每旗设总管各1人,副总管各1人,参领各3人,照内八旗之例随人数设佐领、骁骑校、护军校、亲军校、捕盗六品官等员,俱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41]。据史载康熙十四年闰五月,清廷调遣刚归附的左翼四旗察哈尔兵赴河南驻防时,“恐其难以钤束,复令每旗出骁骑50人,副都统龚图统领前往”[42],增派八旗蒙古兵监督。八旗察哈尔原来是受在京八旗蒙古都统兼辖,可能由于这次事件,在每旗设立了总管,以加强管理。前引《八旗通志续集》中所说康熙三十八年增设总管是错误的。因为清圣祖于康熙二十四年八月北巡时就曾“传谕总管游牧参领品级阿耀”,表扬其自管辖察哈尔兵丁以来的政绩[43],可证《会典》的记载正确。乾隆二十六年又设察哈尔都统1人,住张家口,八旗察哈尔不再受在京八旗蒙古都统兼辖。又设二名副都统,分别在左、右两翼游牧边界驻扎,其下仍为8名总管[44]。但是在八旗察哈尔中后来增加了其他成份。康熙年间平定噶尔丹之乱后,将一部分来降的喀尔喀、巴尔虎人、准噶尔人编入了八旗察哈尔。如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喀尔喀格楚尔喀屯以属裔来归,“兵部议覆,上3旗游牧地方察哈尔内镶黄旗蒙古人丁缺额,应将格楚尔喀屯及其两孙并属裔一佐领附于蒙古镶黄旗下,至格楚尔喀屯后裔,有佐领官阿南大、骁骑校扎木巴拉、另户蒙古壮丁及家下蒙古壮丁编为1佐领”[45]。三十六年九月,厄鲁特丹济拉家属79人来降,编入察哈尔佐领安置[46]。三十七年三月,“以投诚厄鲁特散秩大臣诺尔布1佐领、丹津阿拉布坦属人1佐领,隶镶黄旗察哈尔旗分;散秩大臣达木巴1佐领、一等侍卫多尔济塞仆腾1佐领,隶正黄旗察哈尔旗分;散秩大臣车凌1佐领、二品官巴拜1佐领,隶正白旗察哈尔旗分;散秩大臣沙克朱穆1佐领,隶正红旗察哈尔旗分;二等侍卫鄂嫩巴图尔1佐领,隶镶白旗察哈尔旗分;三等侍卫吴巴什1佐领,隶镶红旗察哈尔旗分;三品官卜尔器1佐领,隶正蓝旗察哈尔旗分;一等侍卫韩都1佐领,隶镶蓝旗察哈尔旗分……”[47]。据《清文献通考》记载察哈尔有佐领官109人,可知其佐领和人数不少。《八旗通志》初集、续集中都没有详列八旗察哈尔参领内的情况。但是却绝无仅有地记载了镶白旗蒙古都统所属察哈尔参领下佐领的情况,这7个佐领分别是:

    在京察哈尔第1佐领,原系顺治十年以察哈尔10丁,鄂尔多斯100丁、喀尔沁63丁共编为1佐领。

    在京察哈尔第2佐领,天聪九年以察哈尔人编设。

    在京察哈尔第3佐领,天聪年间以察哈尔地方人编为牛录。

    口外游牧地方察哈尔第1佐领,原系雍正二年世子弘升同都统巴尔迷特将旗下察哈尔之余丁编为佐领。

    口外游牧地方察哈尔第2佐领,原系崇德元年将察哈尔地方蒙古编为牛录。

    口外游牧地方察哈尔第3佐领,原系康熙三十八年将巴尔虎等蒙古与察哈尔蒙古人丁共编为1佐领。

    口外游牧地方察哈尔第4佐领,康熙三十七年平定噶尔丹时,将来归之厄鲁特人合察哈尔人丁共编为1佐领,以三等侍卫吴弩巴图尔管理[48]。

    其中口外游牧地方察哈尔第四佐领,三等侍卫吴弩巴图尔,就可能是前引《实录》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将厄鲁特来降人员分予八旗时的二等侍卫鄂嫩巴图尔。如果布尔尼余众被编入八旗,镶白旗也应有分,但是未见记载。在《八旗通志初集》中八旗蒙古各旗都仅有两个参领,唯独镶白旗有3个参领,多列了1个察哈尔参领,似为误载。当时八旗察哈尔属八旗蒙古都统兼辖,八旗蒙古各旗都兼管1个察哈尔参领,可能因此出现了这种混淆。但是《八旗通志续集》仍沿袭这种记法,并详列此后由于人丁滋长和调入其他旗余丁增设的6佐领,共13佐领[49]。那么也可能镶白旗蒙古是特例,比其他旗多出1个察哈尔参领。可是《续集》记载在京察哈尔第2佐领时云:“谨案档册,此系天聪九年察哈尔阿尔思琥默尔根40户与布彦泰携带240户人丁合编为1佐领。……仍居察哈尔地方,兼属在京左参领第六佐领”[50]。可知察哈尔参领仍在口外住牧。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和二十八年(1763年),清廷先后调八旗察哈尔兵丁1800余名及其家属驻防伊犁,并长期戍守于此[51]。这些人都是从口外八旗察哈尔兵丁中抽调的。另外,从《八旗通志》的记载中看到,察哈尔归附后,还有一些人被直接编入了八旗满洲、蒙古旗内。据《八旗通志初集》载,正黄旗满洲第五参领所属13佐领、镶白旗满洲第五参领所属第八佐领、正黄旗蒙古参领所属第九佐领、正白旗蒙古都统所属第六佐领、正红旗蒙古都统所属第五佐领、第七佐领、镶红旗蒙古头参领所属第四佐领等都是“国初”以察哈尔人编设的牛录[52]。但是,在《八旗通志》等书中我们见不到有关布尔尼部众的踪影,显然他们是被分散编入各旗,未形成整佐领。

    综上所述,察哈尔归附后金之后,清廷为争取蒙古人心,封孔果尔额哲为和硕亲王兼扎萨克,随其来降的察哈尔部众仍归其管领,编为扎萨克旗。后来由于阿布奈父子直接与清廷对抗,尤其是布尔尼公开叛乱后被削爵,部众被分散编入八旗满洲、蒙古。而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从一开始就被区别对待,没有编为扎萨克旗。清廷也没有把天聪、崇德年间分散来降的察哈尔部众还给额哲,而是单独编入八旗,形成了八旗察哈尔,每旗约有1个参领,由蒙古八旗都统兼辖。乾隆年间清廷设立察哈尔都统后八旗察哈尔相对独立,不受八旗蒙古都统管领,其中大部分可能自清军入关后就游牧于大同、宣化迤北一带了。

    附 记

    最近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清初蒙古文敕谕档,发现了一些有力支持拙文观点的史料,其记载比汉文《清实录》明确具体。由于拙稿已排版校毕,不宜改作,故附记于此。康熙十四年,清圣祖玄烨在平定布尔尼叛乱之后敕谕蒙古诸王公说:太宗时派兵取额哲,未将其没为奴,“嫁兀鲁思公主(即固伦公主),封为扎萨克亲王,继续执政,保留其阿勒巴图,令其仍旧管领,爵位冠于诸蒙古”。额哲死后,令其“弟阿布奈袭为扎萨克亲王”,阿布奈获罪后,仍令其子布尔尼承袭。而且由于察哈尔旗已灭,宣谕的对象也写作“外藩48旗”(以上均见《蒙文老档》,蒙21)。另据康熙六年增定蒙古律例规定,内扎萨克除科尔沁10旗分为左右两翼审理刑事案件外,其余23个扎萨克旗合一处审案。察哈尔旗扎萨克亲王与阿鲁科尔沁旗扎萨克合一处审案(见蒙19)。

    顺治九年蒙古文敕书档中,有8份封察哈尔扎萨克旗官员的敕书。敕书前都注明:“兀鲁思额驸(即固伦额驸)扎萨克亲王的察哈尔”,以与八旗察哈尔相区别。如有一敕书注为:“察哈尔兀鲁思额驸扎萨克亲王阿布奈旗和硕额真(即固山额真)”等(见蒙47)。以上史料可证清初曾设立察哈尔扎萨克旗无疑。

 另外,清圣祖在康熙十四年宣谕在宣府溃走的左翼四旗察哈尔官兵时说:察哈尔遭乱,尔祖、尔父来归,太宗“给予世职,编为八旗,抚养至今”云云(蒙21)。也可与汉文《实录》的有关记载相佐证。

 

  注释:

  1]参见《蒙古族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张晋藩、郭成康著:《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62页;《蒙古民族通史》,第4卷,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2页。

  2]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550

  3]《清朝文献通考》卷183,《兵考五》,台湾新兴书局,1965年版;光绪《清会典事例》卷977,《察哈尔官制》,中华书局影印本,1991年。

  4]《钦定八旗通志》(续集)卷32《兵制志》,北京民族文化宫图书馆复制本。

  5]魏源:《圣武记》,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6页。

   6][7][8][9][10][15][16][17]《清太宗实录》,中华书局影印《清实录》本,以下皆同。天聪九年十一月丁未条,《清圣祖实录》,康熙十四年四月丁巳条;康熙十四年五月甲子条;康熙五年三月丙午条;康熙十四年五月庚辰条;康熙八年正月辛卯条;康熙十四年五月丁丑条;康熙十四年五月庚辰条。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译:《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编译》(以下简称《内国史院档》),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258页。

  12]《清太宗实录》,崇德六年正月乙亥条。

  13][14]《清世宗实录》,顺治二年十月乙巳条;顺治十六年五月庚辰条。

  18][19][20]《内国史院档》,上册,第87页、88页、104页、111页。

  21]关嘉录等译:《天聪九年档》,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22]《内国史院档》,上册,第193页。

  23]汉译《满文老档》,下册,第1545页~1546 页、第1588页~1591页。

  24]《内国史院档》,上册,第495页。

  25][26]同上,中册,第120页、259页~262页。

  27][28]同上,下册, 278页~280页、337页~339页、395页。

  29]康熙《大清会典》卷144,《理藩院三•喇嘛》,康熙年间刻本。

  30][31][32][33][34]《清圣祖实录》康熙十三年正月己卯条;康熙十三年正月丁亥条;康熙十三年四月丁未条;康熙十三年六月庚戌条;康熙十四年三月辛未条。

  35][36][37][38][39][40]同上,康熙十四年三月丁亥条;康熙十四年四月丁巳条;康熙二十四年八月丙申条;康熙十四年闰五月乙巳条;康熙十四年五月庚辰条;康熙十四年四月丁巳条、五月辛酉条。

  41][44]光绪《清会典事例》卷977,《察哈尔官制》。

   42][43][45][46][47]《清圣祖实录》,康熙十四年闰五月乙巳条;康熙二十四年八月丙申条;康熙三十一年七月己巳条;康熙三十六年九月癸未条;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壬辰条。

  48]《八旗通志》(初集)卷12,《旗分志十二》,北京民族文化宫图书馆复制本。

  49][50]《钦定八旗通志》(续集)20,《旗分志二十》。

  51]参见吴元丰:《清代察哈尔蒙古西迁新疆》载《清史研究》1994年第1期。

  52]《八旗通志》(初集),卷4《旗分志四》、卷7《旗分志七》、卷11《旗分志卷十一》、卷12《旗分志十二》。

原载《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1月第31卷第1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察哈尔文化研究会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        电话:0474-6209013        传真:0474-6586648
邮编:012400        邮箱:nmgchher@163.com         蒙ICP备12003451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9243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