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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蒙古的西迁

 

 

    对察哈尔蒙古的历史,过去很少有人研究,所以,这方面的著述极少,而且,蒙、满、藏、等文字的文献资料,尚待发掘,有许多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面对浩繁的中外史籍,如何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地阐明历史的本来面目,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本文拟就察哈尔蒙古的西迁,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察哈尔蒙古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 察哈尔蒙古的西迁

    清朝用武力彻底战胜准噶尔部是在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经过了将近七十年起伏相继的战争,才告实现的。清朝统治者在平定阿睦尔撒纳(公元1757年)的同时,仍旧对准噶尔人民进行野蛮镇压,无疑是反动的。清朝灭阿睦尔撒纳后,史称准噶尔地区“数千里间,无瓦剌一毡帐”。[3]《啸亭杂录》也有同样的记载,说:“于是,厄鲁特之种类尽矣,……数千里间,遂无一人”。[4]因此,伊犁地方人烟稀少,土地荒芜,防务空虚;沙俄的势力又不绝地向东扩张。面对这种形势,清朝政府一方面由内地派遣官兵筑城驻防,另一方面又从南疆移民屯田,并于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命明瑞为首任伊犁将军,驻伊犁惠远城,总理南北两路军政事务。但是,清政府仍感兵力不足,伊犁防务不甚坚固,以为地处伊犁东北的“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一带)地方,非但与伊犁毗连,且通阿尔泰、科布多(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吉尔格朗图)等地,虽于伊犁驻兵,而塔尔巴哈台不驻,则西北两路声势不能呼应,惟塔尔巴哈台驻兵,周围环设卡伦(即边卡),则西、北两路方能彼此呼应,使伊犁军威将更为强盛”[5]。

    其次,清统治者从防止蒙古人的反抗,限制利用他们的力量这一总目的出发,又根据蒙古封建主的向背程度,并参酌其所处的具体地理条件,对蒙古各部采取设盟建旗的分而治之政策。其目的在于“众建而分其力”。[6]便于统治蒙古人。

    由于上述原因,遂于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从张家口外的察哈尔八旗官兵内,抽调年富力强者一千八百多名,连同家眷迁到伊犁,驻防屯田。这就是察哈尔蒙古的西迁新疆各地的原因。

    察哈尔蒙古的西迁,是在清朝统治者的强制下被迫进行的。察哈尔官兵扶老携幼,离开察哈尔草原,告别故乡的人们,经过一年多的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到达伊犁地方。这时,塔尔巴哈台已开始筑城屯田,博罗塔拉(博尔塔拉)地方急需派兵驻守,即派察哈尔两昂吉官兵暂住博尔塔拉,“以助塔尔巴哈台声威”。“察哈尔官兵移驻博尔塔拉后,非常适应该地的自然环境,农、牧皆得其利”[8]。史称察哈尔两昂吉暂时移驻博尔塔拉以来,其耕种、牧放均有收效”[9]。因此,决定察哈尔两昂吉永驻博尔塔拉。

   “昂吉”,是准噶尔语,意为“分支”。又是准噶尔部台吉下组织的名称之一。清朝乾隆沿用,嘉庆时改为“营”。

    二 西迁后的驻牧地和编制

    察哈尔蒙古西迁后,“在博罗塔拉、哈布塔海、赛里木诺尔一带地方游牧。种地自食。随时操演骑射”[10]。“赛里木掉尔,在惠远城东北二百余里,塔勒奇岭之北,周三百余里,四周皆大山。其北山后有地,名波罗塔拉(博尔塔拉),水草丰茂,土地平旷。……旧为准噶尔游牧,今为察哈尔游牧”[11]。察哈尔官兵和其家属“屯田,皆依博罗塔拉河岸,河北之田,多引山泉;河南之田,引用河水灌溉”[12]。据察哈尔老人说,他们从前将赛里木淖尔、叶比淖尔(艾比湖)、阿拉格土古勒因淖尔(今苏联境内的阿拉湖)这三湖称作姊妹三湖,世世代代游牧于这三湖之间。

    察哈尔蒙古移驻伊犁时,共有官兵“一千八百三十七名”[13]。

    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伊犁将军奏请,“移驻之索伦、锡伯、察哈尔兵,按新额鲁特例,编立牛录。故不论旗分,曾以近二百户为一牛录,每爱曼[14]各设六牛录。今生齿日繁,一切差使等项而又烦冗,如仍旧责成六牛录官员管理,实属不足。……锡伯、索伦、察哈尔等三爱曼,亦请同额鲁特爱曼,增编两牛录,俱为八牛录,以为旗。……其旗纛颜色,亦按旗授之”[15]得旨施行。从此,成为驻防伊犁之察哈尔八旗,即后来的察哈尔营。

 察哈尔八旗为: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兰、镶兰、正红、镶红。并且颁有八种颜色的旗帜认别。八旗察哈尔,“(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分为八旗左右翼,每翼九百名”[16]八旗左翼:镶黄、正白、镶白、正兰;八旗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兰。

    左冀设总管(乌合力达)一员,副总管(依勒格达)一员。佐领(章京)八员,骁骑校(阿拉哈哈番)八员,空蓝翎三员(由领催、披甲内挑补,轮住卡伦)。委笔贴式二员,领催(博西克)三十二名。披甲八百六十名。

    右翼设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世袋云骑尉二员。空蓝翎三员,委笔贴式一员,领催三十二名。披甲八百六十八名[17]。

    察哈尔营领队大臣(墨音阿姆班),由京城满洲宫员中钦派补放,驻惠远城。有趣的是,《新疆识略》的作者——松筠(蒙古族),嘉庆五年至七年(公元1800年至1802年)任察哈尔营的领队大臣。“每年青草发生之时,将军往察哈尔、厄鲁特游牧处,查看放牧”[18]。现博尔塔拉察哈尔部,仍旧分为新、旧两昂吉。今温泉县境内绝大多数察哈尔人为旧昂吉;今博乐县境内察哈尔人的大部分为新昂吉。旧昂吉有八个佐领(即俗称之“八苏木”);新昂吉有八个佐领(苏木)。两昂吉共十六个佐领(十六个苏木)。

   “佐领”是清代八旗的基层组织“牛录”的最高长官。最早称为“牛录额真”,以后又改称为“牛录章京”,再后,即改为“佐领”。以上所说的佐领,即指牛录而言。

每个佐领(苏木)设一佐领(苏木章京),佐领(章京)受总管、副总管之命,办理审查丁册,征役税课,排解纠纷,传递信件及征发人伕等事务。佐领(章京)之下,设骁骑校领催(博西克)等官员,协助佐领办理军政事务。在佐领(苏木)以下,每十户设一“什长”(专达),做为最低一级行政单位负责人。

    塔城地区的额敏县有一佐领(苏木)察哈尔。他们也是从张家口外西迁之察哈尔的一部分。史载:“移察哈尔人户游牧伊犁、塔尔巴哈台”[19 。“系乾隆年间,皆察哈尔、由伊犁分防到塔(塔尔巴哈台)”[20]。

    现新疆的察哈尔蒙古,被称为“新四卫拉特”的一部分。19826月,我随“新疆蒙古族社会历史考察队”在新疆蒙古族聚居区调查时,便发现了这一问题。新四卫拉特包括:土尔扈特、厄鲁特、和硕特、察哈尔四部。

    清代,喇嘛教的影响在察哈尔营中进一步加深了。清朝政府认为“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对喇嘛教采取了保护和奖励政策,不仅鼓励兴修寺庙,而且由皇帝亲自下令修筑庙宇。喇嘛教成为清廷统治蒙古族人民的得力工具。喇嘛宣传宗教迷信,干预蒙古人的日常生活,如移营、嫁娶、生老病死、莫不由喇嘛“卜凶问吉”、“消灾降福”和“解脱超度”,起着麻痹人民的鸦片作用。察哈尔营,于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前后建了两个喇嘛庙,即“镇远寺”和“积福寺”。镇远寺,为左翼之庙;积福寺,为右翼之庙。建庙后,喇嘛人数逐渐增加。有两个男孩子的人家,必须有一个当喇嘛,有三个男孩的去两个,有些独生子也要当喇嘛。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人当了喇嘛。由于喇嘛不从事生产,不娶妻室,杜绝生育,因而给蒙古族社会生产和人口增殖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三 西迁后的驻防

    清代新疆卡伦之设,原为管理游牧、稽查逃人和监督贸易。因此,有常设卡伦、移设卡伦和添撤卡伦三种,以适应常年驻防和不同游牧季节及临时性驻防的需要。察哈尔营主要驻守在博尔塔拉地区,设大小卡伦共二十一处[21],其主要职责是防守边卡。其中有常设卡伦九处:1、乌兰布喇卡伦、有卡伦侍卫一员,惠远城满营官兵二名,察哈尔营兵十名。夏秋添惠宁城满营官一员,兵六名;惠远城满营兵九名。2、达尔达木图卡伦,有察哈尔营空蓝翎一员,兵十名。3、札克鄂博卡伦,有察哈尔营空蓝翎一员,兵十五名。4、哈布塔海卡伦,有卡伦侍卫一员,察哈尔营官一员,兵二十名。5、乌柯克卡伦,察哈尔空蓝翎一员,兵二于一名。6、沁达兰卡伦,有卡伦侍卫一员,察哈尔营官一员,兵三十名。7、索达巴罕卡伦,卡伦侍卫一员,察哈尔营兵三十名。夏秋添惠远城满营官一员,前锋五名。8、冲库克卡伦,察哈尔空蓝翎一员,兵二十名。9、库库托木卡伦,有卡伦侍卫一员,察哈尔营兵三十五名。夏秋添惠远城营官一员,兵二名。

    添撤卡伦十二处:1、干珠空布拉克安达拉卡伦,春季添、冬季撤。惠宁城满营官一员,兵二名。察哈尔营官一员,兵十五名,厄鲁特营兵三名。2、绰伦古尔卡伦,春季添、冬季撤。惠远城满营官一员,兵三名。惠宁城满营兵二名。察哈尔营兵五名。3、音德尔图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官一员,兵二十名。4、喀喇乌珠尔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领催一名,兵十九名。5、木鲁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官一员,兵十五名。6、沙喇布鲁克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领催一名,兵九名。7、阿尔齐图哈玛尔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领催一名,兵十九名。8、察奇尔图呢盖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领催一名,兵九名。9、察罕乌苏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官一员,兵十九名。10、雅玛图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察哈尔营官一员,兵二十名。11、鄂托克赛哩安达拉卡伦,春季添、冬季撤。惠宁城满营官一员,兵二名。12、硕博图卡伦,春季添、冬季撤。卡伦侍卫一员,惠远城满营官一员,兵十四名。察哈尔营兵十一名。

    察哈尔营官兵之俸饷银如下:总管,岁支俸银一百三十两;副总管、岁支俸银一百零五两;佐领,岁支俸银一百零五两;骁骑校,岁支俸银六十两。轮住卡伦蓝翎共六员,每翼三员。每三员支盐菜银四十五两,口粮一千零八十斤。合粗粮一十二石六斗四升二合六勺(小麦六石六斗六升六合六勺,谷子五石九斗七升零六勺)。委笔贴式,岁支盐菜银三十六两。领催,岁支钱粮银二十四两。披甲,岁支钱粮银一十二两[22]。

    察哈尔营之兵器有“撒袋一千八百三十七副,弓一千九百三十七张,腰刀一千八百三十七把,长枪八百六十八杆,鸟枪三百四十七杆(前项具系官兵自备随带)”[23]。

 察哈尔营,除了官员外,兵非满洲兵,月月食钱粮。惟有派去驻防和巡查边界者,方能领到盐菜银。披甲兵丁无事则耕牧,有事则应付,其家眷和附丁(未披甲者)则从事生产,“所有口粮,俱系自耕自食”[24]。

    察哈尔营的官兵,西迁至博尔塔拉后,长期以来,都是自各战马、大刀、弓箭、撒袋等器械,作为清政府的边防军,在祖国的西北边陲,长期守卫着塔尔巴哈台与伊犁之间的二十一个卡伦,战时协同大军作战,平时开荒屯田。他们英勇善战,在保卫祖国边疆的斗争中立下了功劳。

    四 开发、建设、保卫边疆

    在清代,博尔塔拉的察哈尔营,不设札萨克、总管管理旗份。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分为八旗左右翼。

察哈尔八旗左右翼,是朝廷直辖领地和属民。旗内的土地,都属于宫地,用于驻军屯田、牧养军马为皇室牧场。旗内农、牧民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担负者,是赋税、贡纳、站役、兵役及其他各种差役的担负者。他们既要缴纳繁重的实物税(有牛五头以上或羊二十只的,均交羊一只,等等),又要自备马匹、武器等服兵役。察哈尔营里的农、牧民,尽管脱离了本部封建主的奴役,但他们所负担的封建徭役,丝毫没有减轻。

    长期以来,经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种地自食”[25],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人口也有了增长。嘉庆年间(公元1796年至1820年)察哈尔营的人口一度增长到“一万一千七百余口”[26]。农业的发展,对察哈尔人所在地区生产力的发展,与汉族人民友好关系加强了,蒙汉人民在生产斗争中互相学习,提高了生产技能,丰富了蒙古人民的生活。蒙古族人民还学会了或者比以前提高房屋院落的建筑技术,土木结构的房屋建筑日益增多。汉族人民又从蒙古人民那里学会了放牧技术,得到了农牧结合的生产经验。

    在共同生产中,蒙汉两族人民结成深厚的友谊。互相接近,清光绪年间(清末)来到博尔塔拉地区的汉族农民中,有很多人习蒙语,依蒙俗,与蒙古人通婚。

    同治末至光绪初年,察哈尔人民与锡伯族人民一起,在博尔塔拉地方开凿了一条五十余里长的“啥尔布河大渠”,引水垦种,聚积粮草,推动了博尔塔拉地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

    在农业和牧业发展的同时,商业和手工业也发展起来了。维吾尔族商人从蒙古人那里收购牲畜和畜产品,并卖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给蒙古人,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来往,密切了关系。

    察哈尔部人民又是一个善于学习和有进取精神的人民,定居博尔塔拉以前,他们虚心地向兄弟民族学习。不仅学会了种植棉花,而且还学会了种植水稻技术,使农作物种类多样化,粮食产量也有了显著的增加。正是这种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推动了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

    察哈尔人民在祖国边疆,长期与汉、维、哈等民族的和睦相处,学会了讲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相互交流语言文化,增进了与边疆各族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察哈尔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和大无畏的反抗精神。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在新疆的地方官员,横征暴敛,加重了对各族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各族人民不堪忍受反动统治阶级的残酷压榨,纷纷起来,进行反清武装斗争。察哈尔部人民也举起了义旗,与反动的黑暗势力进行了英勇的斗争。

    同治末年(19世纪70年代),左宗棠分路进军新疆,这更激起了察哈尔人民的抗俄斗志。他们开荒种田,储屯军粮,有力地支援了左宗棠督军收复我伊犁地区。

    综上所述,蒙古察哈尔部,作为蒙古民族历史上很早形成的部落,尤其是从15世纪后半叶巴图蒙克(达延汗)时代,成为蒙古族的政治中心,居于蒙古各部之首。因此,察哈尔部是在蒙古民族的历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的部落。 而西迁到博尔塔拉地区的这部分察哈尔人民,与各族人民一道,为开发和建设祖国边疆,保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大西北、反对沙俄的野蛮侵略和蹂躏,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注释:

 [1]《蒙古游牧记》卷14

 [2]德迪:《蒙古根源史》(托忒蒙古文手抄本)。

  3]《圣武记》卷4

  4]《啸亭杂录》卷3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议复档,军机处乾隆二十八年十二月。

  6]《清圣祖实录》卷185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朱批奏折,明端包第4号。

  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月折档军机处乾隆三十年正月。

  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月折档“乾隆朝”153函内。

 [10]《西陲要略》卷2

 [11]《新疆识略》卷4

 [12]《西陲要略》卷3

 [13]《新疆识略》卷5

 [14]爱曼:满洲语义为“部落”。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折档军机处乾隆三十二年七月。

 [16]《西陲要略》卷2

 [17]参见:《新疆识略》卷5;《西陲要略》卷2;《锡伯营总管档房事宜》(满文手抄本)。

 [18]《新疆识略》卷10

 [19]《蒙古游牧记》卷14

 [20]腻志书《新疆之蒙古》载1934年。《新亚西亚》第8卷第2七。

 [21]参见:《新疆识略》卷11;《锡伯营总管档房事宜》(满文手抄本)。

 [22]《新疆识略》卷8

 [23]《新疆识略》卷7

 [24]《新疆识略》卷8

 [25]《西陲要略》卷2

 [26]《新疆识略》卷4

原载《汗腾格里》198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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