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察哈尔蒙古族(四)
1927年国民党统治时,认为“八旗”、“旗营”、“旗人”等等早已随辛亥革命而成历史名词,不应继续沿用,就把“旗民生计所”,改为“蒙籍救济院”,由蒙籍人士成立管理委员会,推选院长,报县政府核准备案。最初推了蒙族王根祥(字瑞九即)任院长。王曾在租界未交还前的“大英工部局”当翻译,是青帮“通”字班,深得工部局头头克利的信任和栽培;加上包庇贩运烟土,早已腰缠多金,能再弄个“院长”之名,就成了蒙族的自然领袖。而蒙籍人士倒也并不想王根祥掏腰包、“挖里肉”,只是想凭借他的帮会势力,在整理房地产及滩、田方面,可以有所作为。但他就任后,被那些头面人物包围,也无所作为。这时有人向民政厅及省会救济院揭发,说蒙籍救济院执掌的许多产权,应当属于地方公有,不应仅为蒙籍公产;特别是沿江滩田甚多,并不全是指拨给旗民生计所的,有侵占国家权益之嫌,当由省会救济院和镇江县政府派员会查。某些蒙籍人士竟怂恿王根祥变卖部分房产,集资千元,对查案人员进行贿赂。又请地方知名人士向县长张鹏、救济院长陈斯白疏通,恳请怜恤蒙籍贫民,不必深究。结果千元多被经手人中饱私囊。一时在蒙族中议论沸腾,王知事不可为,乃辞职。
在蒙籍救济院管理委员会担任过委员(或院长)的高慕庭、曹协恭、关耀庭、佘仲鼎等人,即使还不至“生矛斯、食于斯”,至少他们高于一般蒙族同胞的生活来源,是直接、或间接得自救济院的公产。他们不仅能说会道,而且会动笔杆子,熟悉法律,交通官府,是救济院的实权派,即连王根祥这种“老江湖”也不免为之操纵。日本侵略军占领时期,他们拥立伪警察局长胡舂潮兼主任。胡虽有一双魔掌,但在蒙籍救济院里也沾不到什么油水。胡卸任后,又抬出当时任私立成志中学校长的赵式如当主任。抗战胜利后,教育界出身的卜金门也做过主任。但赵、金都是被人利用而无实权的。
(连载第9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