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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地区“阿斯尔”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摘要:“阿斯尔”是蒙古族传统器乐曲,是察哈尔地区特有的乐种之一,属丝竹乐范畴,具有宴乐特征。现流传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南部和乌兰察布市大部分地区。本文以“阿斯尔”为研究对象,在借鉴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结合民族理论知识,通过深入内蒙古察哈尔地区,对“阿斯尔”流传的区域进行了五次细致的田野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笔者通过录音等方式将采访内容整理成第一手资料,对“阿斯尔”音乐的产生、发展、传承和保护提出了新见解。

关键词:察哈尔,阿斯尔,保护传承

阿斯尔作为蒙古族最有代表性的传统器乐曲,具有研究意义和学术价值。近年来,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逐渐成为了学界的热点、焦点,蒙古族的传统音乐走进了人们的视线,流传于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地区的传统器乐曲——阿斯尔引起了广大学者的重视。深度挖掘察哈尔音乐内涵、研究拓展文化内部的深层次领域,对恢复历史记忆和应对多元文化发展具有双重意义。历史上,察哈尔部一直以蒙古族宗主部的形式存在着,察哈尔文化代表了草原文化的主流,其传统器乐曲在蒙古族器乐曲中,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在流行音乐主宰时尚的今天,传统民族音乐的精华反而被大家忽视并冷落,阿斯尔只有在少部分地区和人群中流传着,即将失去他存在的历史意义。笔者作为生长在察哈尔地区的蒙古音乐学者,研究整理蒙古族传统器乐曲——阿斯尔,自然成为了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察哈尔地区“阿斯尔”音乐的音乐形态学研究

1察哈尔地区“阿斯尔”音乐的旋律风格

阿斯尔乐曲中,总的旋律特点在技法上遵循了蒙古族传统器乐曲的发展手法。从演奏乐器及表演形式来看,属丝竹乐范畴。蒙古族传统丝竹乐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有所不同,例如江南丝竹乐在旋律上温婉动人,音乐在律动上也较为舒缓,而大部分阿斯尔则欢快奔放,节奏较为短小,符合蒙古族热情奔放的性格特点。地域性特征不同,地区内音乐的旋律特点也不同,南方地区多为江南水乡,音乐的旋律也如小桥流水般和缓,而内蒙古地区多为草原及荒漠,在这一地区生活的人性格大都如草原般宽广豪迈,丝竹乐的旋律也和江南地区形成鲜明对比。阿斯尔的主要表演形式为器乐合奏,也可由其器乐合奏中的某一乐器独奏。其形成与发展到今天,与其他地区的丝竹乐相比,有了自己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旋律风格在蒙古族器乐曲中占有重要位置,是民族音乐特点的重要载体。旋律是每首乐曲的表情,能够展现出语言所不能表达的东西。人类的“喜、怒、哀、乐”四种表情都能通过音乐的旋律细致的表现出来。每一首阿斯尔都有自己的表情特点,或是慷慨激昂,或是婉转质朴。原生态阿斯尔曲与变调之后的阿斯尔在旋律特点上产生变化,如《阿都沁·阿斯尔》的原曲旋律篇幅短小精悍,乐句工整,旋律跨度较小,乐思也较为集中,而变奏后的《阿都沁·阿斯尔》则产生出不同的风格,《阿都沁·阿斯尔》(《桑拉盖·阿斯尔》)在旋律上变为跨度较大,多次出现八度跳跃;《阿都沁·阿斯尔》(《花调·阿斯尔》)在变奏后节奏型的改变将原曲风格做了较大调整,前十六分音符与后十六分音符的应用使得乐曲变得更加轻快,展现出和原曲完全不同的意境。

“阿斯尔”乐曲所使用的调式为五声调式,多数情况下以宫、角、徴为主音,其形态类似于汉族戏曲中的大曲,一般情况下很少出现清角和变宫。多数情况下不使用半音,但也有例外,如《正黄旗阿斯尔》、《巴布若·阿斯尔》就有半音的出现。《正黄旗阿斯尔》中,共有11处出现半音,此曲为41小节,半音几乎占到全曲的四分之一,可见半音在这首阿斯尔当中的重要性。

有学者认为,阿斯尔作为蒙古族传统器乐曲,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有歌词出现的,但也有人说过去有过歌词,因为当时歌词的内容不合时宜,爱情色彩太浓烈而被淘汰掉了。当然,这种说法也只是民间猜测,具体的文献资料还没有被证实。据目前专家学者所搜集到的所有阿斯尔乐曲中,没有一首有歌词出现。

2、察哈尔地区“阿斯尔”音乐的演奏艺术

(1)演奏乐器

阿斯尔从演奏乐器的种类上来看,属于丝竹乐范畴,所谓丝竹乐,即演奏乐器都为弦乐器,但与江南传统的丝竹乐队所使用的乐器不同,阿斯尔乐队基本具备了小型民乐队的规模,通常情况下使用的乐器有四胡(高、中、低音)、扬琴、马头琴、雅托嘎、三弦、竹笛等,有弓弦乐器也有弹拨乐器。笔者2013年7月22日前往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布图木吉苏木的德王府,拍摄了有关于德王乐队的照片,从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乐队使用的乐器有雅托嘎、三弦、马头琴、四胡。德王乐队的编制几乎可以说明在那个时期阿斯尔乐队的发展状况及当时蒙古族器乐曲的先进程度。我们所看到的在当时,蒙古族的王府乐队中使用的乐器并不完全是蒙古族传统乐器,例如三弦、四胡、马头琴、雅托嘎,还进一步借用了汉族传统的丝竹乐器,如月琴、琵琶,证明在当时的蒙古族王府中,已经融入了汉族音乐文化,并不单单局限于原始的草原文化中了。如今,阿斯尔在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不光是乐曲的形态发生了变化,在使用乐器的种类上也有了相应的改变。笔者在采风过程中接触过原始的阿斯尔乐队,使用的乐器还是蒙古族古老的传统乐器,还接触到了新派的阿斯尔乐队,使用的乐器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加入了很多新的元素,有的乐队加入了汉族乐器,例如琵琶,还有的乐队加入了西洋管弦乐,如大提琴、长号、手风琴等等。我们不能说演奏乐器的改变给阿斯尔带来的变化是好还是坏,总之,不管用什么形式什么方法,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阿斯尔,传承阿斯尔,才是我们这些音乐研究者的最终目的。

(2)演奏形式

作为蒙古族最有代表性的传统器乐曲种类,“阿斯尔”具有典型的宴乐特征,在察哈尔草原上,蒙古人在举办各种宴会时都会演奏阿斯尔。例如祭敖包、祝寿、婚宴、婴儿剪胎发、小孩生日等民俗活动中都会邀请阿斯尔乐队前来演奏。每一个民族的传统乐队在演奏时都有其特定的规矩,笔者在采访武殿林老师时他对阿斯尔乐队的规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察哈尔地区的蒙古族宴会上演奏阿斯尔音乐是有一定的程序的,被邀请的客人全部落座后,家庭主妇就要开始献茶了,献茶的顺序要根据长幼尊卑来依次进行。当一部分客人饮茶完毕之后,家庭主妇要开始准备敬酒了,这时阿斯尔乐队要开始演奏节奏较为舒缓的乐曲作为暖场曲。家庭主妇敬完第一杯酒之后,整个宴席的总管会代表东家向客人们敬第二杯酒,假使没有总管,东道主会亲自向客人敬酒,这时乐队要换一首节奏稍快的乐曲来配合逐渐升温的气氛。之后宴会进入高潮,一般情况下东道主会进行全羊宴仪式或卸羊背子礼仪,这时阿斯尔乐队要演奏最为经典的乐曲,例如《阿都沁·阿斯尔》等,节奏要紧密而热烈。全羊宴进行中东家会敬第三杯酒,三杯酒之后,阿斯尔演奏暂停。此时东家会邀请特定的歌手演唱三首“图锐道”,汉语意为“政歌”、“雅政词”。之后会有呼麦歌手演唱呼麦,宴会进入了随性阶段,客人们开始各自交谈,开怀畅饮。宴会期间客人们也可自己演唱一些民间小调为东家助兴,阿斯尔乐队在歌手们休息的时候会穿插演奏乐曲直到宴会结束。

蒙古族传统乐队不仅在宴会的表演过程中有规定的程序,其乐队成员在乐队的入场及排位都有固定的规矩。阿斯尔乐队在宴会演出开始前,由马头琴手先入场,入场后坐在乐队的西南角,之后乐队成员鱼贯而入,乐队一共有两排组成,第一排顺序为扬琴在正中央,四胡、三弦在扬琴两侧,笛子、雅托嘎、马头琴在第二排。这个顺序是原生态的阿斯尔传统乐队的座次顺序,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正因为阿斯尔在演奏形式上有其可遵循的规定,才使得这一蒙古族传统器乐曲在其产生到发展的几百年中依然保持着其古典音乐的独特魅力。

二、当下对“阿斯尔”音乐的保护与传承的思考

1、“阿斯尔”的保护与发展

近几年来,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们对保护与传承文化产业这一话题特别热衷,保护传承传统的文化几乎成了每天都要喊的口号,然而真正能够付诸于行动的人却寥寥无几。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在最近的几年内逐渐得到了专家们的重视,长调艺术、马头琴音乐等都被了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单,尤其是长调民歌,在2006年入选为中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名声大噪,被世界各地的音乐爱好者认识并喜欢。然而身为蒙古族最具代表性的传统器乐曲——“阿斯尔”却没有这么好运。笔者之前做过一次问卷调查,最能代表当今年轻一代的大学生中,一多半的同学都不知阿斯尔为何物,这不禁让人感到担忧。提到传承,我们首先要考虑到的是保护,针对“阿斯尔”这样一个通过口耳相传来授课的音乐形式,失传是我们面对的最严峻的问题。老艺人们相继离世,传承人少,更多的器乐学习者们不愿意去接触这类古老的传统乐种,“阿斯尔”正在面临着一步步的挑战。一个民族的民间音乐文化常常代表了该民族的人民群众情感和生活的真实写照,也为研究这个民族的社会文化提供了重要的线索,阿斯尔音乐真实的反应了察哈尔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察哈尔文化是察哈尔蒙古人民族性格的重要表现形式,是这一地区民族精神延续的基础。想要从根本上保护民族民间音乐,首先我们本民族的人民要有自发的意识,尤其像我们内蒙古自治区,是几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汉化”最严重的地区。就以乌兰察布市为例,集宁区内汉族人口众多,几乎占到总人口数的一半以上,蒙古族基础教育条件落后,师资力量薄弱,仅有的蒙古族中小学竟然也出现了汉授班,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能够接受好的教育不愿意将其送入蒙小、蒙中,进而接受了汉族教育。没有了语言环境,大部分接受汉族教育的蒙古族青少年逐渐将其母语——蒙古语遗忘了,既不会写也不会说。一个忘了自己母语的蒙古人还能称之为蒙古人么?这样的大环境让人感到担忧,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靠的是我们年轻一代,要有民族精神才有能力将其发扬光大,首先要热爱自己的民族,自己的语言,之后才能热爱蒙古族音乐。要从内心接受它,才能自觉自愿的去学习,这样的传承方式才有意义。现如今,很多家长,乃至于蒙古族家长,由于盲目从众的心理,在孩子从小学习乐器的选择上也出现了偏差,认为西洋的就是好的,就是先进的,我们本民族的就是坏的,就是落后的,于是出现了一大批学习钢琴、小提琴的浪潮。当然,客观上我们不能完全否认西方音乐理论上的先进,但是,中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也有着其千百年来的独特魅力,我们要先把本民族的文化精髓学好了,才有能力有资格去学习外来的文化,本末倒置是绝对错误的想法。保护蒙古族传统器乐曲阿斯尔不能是一句大话、空话,要从实际出发,从自我做起。阿斯尔作为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虽然阿斯尔有其研究价值,但已逐渐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速度,面对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作为音乐学者,应当采取新的保护措施,例如创新性保护。在阿斯尔中加入新的元素,如加入新的乐器品种,在不改变其味道的情况下,将乐曲进行改编,使其能够适应人们对音乐的需求。保护蒙古族传统音乐是我们每个蒙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阿斯尔”的传承与发展

阿斯尔作为蒙古族传统器乐曲,它的存在丰富了蒙古族民间音乐,不仅从感官上带给我们美的感受,更让我们对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有了进一步的思考。蒙古族有着优秀的文化因子,传统音乐的发展对整个民族的文化振兴具有推动作用。阿斯尔这一濒临失传的古老音乐,除了保护的问题外,传承其音乐本体也迫在眉睫。

(1)传承人的培养

纵观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历史,不难发现,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传承方法与模式。阿斯尔音乐传承的主要载体为传承人,因其传承方式的独特性,传承人在整个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音乐与语言相比,更具有限性和不确定性,传承人在音乐传承的过程中要克服语言所不能表达的音乐自身的复杂性。器乐曲较声乐艺术,其音乐本体的含义更让人难以理解。这就需要传承者具备较高的音乐素养,即便是面对没有明确语言指向的纯器乐曲也能够准确的理解并将其演绎出来。对于传统器乐曲阿斯尔,传承者们的任务更为艰巨,不光要继承原有的,还要将其继续发扬光大,要对传承对象有足够深刻的认识才能做到这一点。目前为止,因其传承的难度较大,阿斯尔音乐的传承人寥寥无几。想要解决这一问题,传承人的培养,要从基础音乐教育抓起。

我们古老的传统思维模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口传心授式的方法在传承速度与普及程度上逐渐落后,想要扩大传承范围,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将阿斯尔音乐带入音乐课堂,让其从小接受蒙古族音乐文化的熏陶,这些元素就会成为其生命的一部分伴随其成长,他们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传承人。教育是根本,基础教育是重中之重,在中小学音乐课中加入阿斯尔音乐,能够让孩子们更早的接触到传统音乐,对其将来的全面发展是大有好处的。在新的教学大纲中明确的指出:应当“了解我国民族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培养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和自豪感、自信心。”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将阿斯尔音乐带入课堂,不仅能够传承传统音乐,还可以扩大新一代学生们的视野,增强爱国主义精神教育,意义广泛而深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精神生活上人们习惯了西方的“洋快餐”,民族意识淡化,这种想法不能渗透到我们的下一代当中去,传统民族音乐教育应该得到重视。音乐教师的培养也是问题之一,中小学音乐教师应该具备全面发展的教育素养,理论角度和实践经验专业都要过硬,高等师范类院校在培养教师的同时要将传统民间音乐这一块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课外艺术实践也是传承的一个方面,学生将课堂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学习乐器,演奏阿斯尔乐曲,并定期组织排练,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参加各种演出、比赛,将阿斯尔带到日常生活中来。

(2)政府宣传部门对传承的意义

一个民族的文化想要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老百姓自身的力量有限,政府机构在传统文化的传承方面应该起到主导作用。近几年来,政府部门牵头,在媒体的帮助下,很多传统音乐文化得到了传承与保护。蒙古族长调、马头琴等都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专家学者们先后多次举行了有关于蒙古族传统音乐方面的学术研讨会;2010年乌兰察布市还举办了“察哈尔杯”首届“中国察哈尔民歌·阿斯尔”电视大奖赛。在相关政策方面,政府应当制定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动员一些企事业单位对传统文化进行投资,文化产业潜藏着广泛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网络媒体、出版物等都能作为传承与保护的载体。实践证明,政府宣传部门在蒙古族传统器乐曲“阿斯尔”的传承问题上起着主导作用。各级各部门政府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能作用,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音乐作为首要任务,为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供最大的便利。

  

 参考文献

中文文献资料之一:学术专著

[1]呼格吉勒图.蒙古族音乐史[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7.

[2]潘小平、武殿林.察哈尔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2.

[3]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内蒙古卷:上下册[M].中国ISBN中心出版,2001.

中文文献资料之二:学术论文

[1]庆歌乐.古老乐种阿斯尔的传播与传承[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2,(10).

[2]苗幼卿.内蒙古民族民间丝竹乐浅析[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05,(9).

[3]庆歌乐.论蒙古族传统器乐套曲《阿斯尔》的母体与变体[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09,

[4]博特勒图.蒙古族音乐文化的多元结构及其处境[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0,(1)

 附:作者简历

吴晶(1989——),女,蒙古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祖籍内蒙古通辽市。现任教于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讲师。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法学硕士,学科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研究方向是蒙古及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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