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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察哈尔蒙古族历史文化歌曲的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进一步激发各族人民热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展示察哈尔蒙古族厚重的历史,弘扬博大精深的察哈尔文化,展现察哈尔人民的精神风貌,扩大察哈尔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文化研究促进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反映察哈尔历史文化歌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征集对象

词曲创作者或机构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征者必须是词曲的著作权拥有者。

二、 征集作品要求

11949年以来编创反映察哈尔蒙古族及察哈尔地域人文精神和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经济建设等为题材的歌曲。

2.要彰显察哈尔地域特色,体现察哈尔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

3.要紧跟时代步伐,富有深刻内涵,符合现代文明的发展方向。

4.内容健康,贴近生活,旋律优美动听,富有民族特色,不违背民族政策、宗教和习俗禁忌,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性。

5.作品形态:单一的歌词作品、单一的曲谱或完整的歌曲,蒙汉文兼可。

三、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的音频资料有条件的需制成CD(WAV格式),并提交与应征作品配套的歌谱一份,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均可。

2.完整的歌词或曲谱、歌曲作品。

3.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1029日结束。

    4(1)电子文本请发至hqzxzz@126.com (2)或以邮寄、快递方式(邮编:012400)投送至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后旗党政大楼508室。
   
联系人:苏布达   电话:13789444295

    5、所有应征者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恕不退还;所有应征者就提交作者简介、联系方式及2寸蓝底照片一张;已故作者的作品可由其亲属代为征交,并附其简介及照片;所有应征者应拥有本人所交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作者负法律责任。

四、征集活动说明

 1.应征作品评选工作将采取公众和专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2.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察哈尔历史文化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五、征集作品奖项设置

从优选的歌曲中进行评奖,设:

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

二等奖5个,每个作品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作品奖金500元;

优秀奖20个,每个作品奖金300元。

凡收录作品将予以颁发荣誉证书。  

 

内蒙古察右后旗察哈尔文化研究促进会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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