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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与相邻诸族的友好关系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一、简述清中叶后新疆民族关系的形成

民族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不同民族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关系,它是一个综合指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政治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受国家政治、经济教育发展状况的影响,也受民族历史和民族素质的制约。

新疆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民族地区,不仅民族众多、而且多种宗教并存。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和我国其他地区一样,形成了一个各民族交错杂居的局面。清政府于清中叶统一新疆以后,加速了新疆民族间的迁徙、流动和往来,从而使这一地区的民族关系发生了新的改变。新疆地域辽阔,各地民族构成和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也不完全相同。清中叶,清朝统一新疆后,清统治者为了充实西北边防,将东北及中原一带的满、察哈尔、锡伯、达斡尔、汉等族大批兵丁西迁北疆和东疆,形成了这些地区插花交错,聚居交错的状态。汉、维吾尔、满、回、锡伯等民族主要居住在城镇及农区,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主要分布在山地草原牧区。形成了北疆和东疆民族分布格局大的局面。由于清统治者重在治理北疆,且在南疆执行民族隔离政策,严禁汉等民族移住,因此,南疆人口主要以维吾尔族占绝大多数。

各民族的发展阶段、文化宗教传统不尽相同,甚至差别很大,但他们在经济上相互交流,互相影响,逐渐形成了互补共存的经济联系和供求关系及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关系。政治上,近现代许多维护祖国统一,反抗民族压迫、封建剥削和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都是各民族共同参与的。上述新疆历史上民族关系的这些特点,是民族关系的主流,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疆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二、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的居住环境

博尔塔拉、塔尔巴哈台两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这里牧草丰美, 阡陌相连, 自古以来就有许多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明末清初,这里是漠西蒙古准噶尔汗国游牧地。清中叶,乾隆出兵准噶尔时,准噶尔部众伤亡惨重,伊犁地区“人烟稀少”,博尔塔拉地区基本上空旷无人。1763、1764年,察哈尔官兵分两批携眷西迁博尔塔拉地区。清政府将2000名携眷迁驻新疆的察哈尔官兵其中的1843名安置在博尔塔拉,设察哈尔营管辖之,其余200安置于雅尔(今塔尔巴哈台),归塔尔巴哈台厄鲁特十苏木特别旗辖之。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驻卡巡边,此外就是牧放官牧厂的牲畜。据史载,1767年, 有察哈尔蒙古7417人,1796至1820年增至11700 余人。

察哈尔军民迁入博尔塔拉不久,有东归的一支土尔扈特被安置在精河一带。后来清政府又将逃散的准噶尔遗众的一部分安置在察哈尔营内。后又有哈萨克族迁入。19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内忧外患的日益加剧,清政府开始放松对蒙古地区的封禁政策,鼓励内地汉民移居关外,开垦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清朝末年,由于博尔塔拉大营盘的建立,随着军队在营盘的驻扎、维吾尔、汉等民族小商、小贩随即来到大营盘附近做生意,人数逐渐增多。博尔塔拉的察哈尔蒙古居住区点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各民族插花交错的情况,即:

1944年,国民人口调查表明,博尔塔拉居住有蒙古、哈萨克、汉、维吾尔、回、满、锡伯、塔塔尔、归化(即俄罗斯)、乌兹别克、塔兰奇(伊犁维吾尔人)等11个民族,其中蒙古族(包括少部分土尔扈特)10780人、汉族2961人、维吾尔族6926人、哈萨克族17598人、锡伯族33人、俄罗斯族265人、乌孜别克族60人、塔塔尔族62人。其中哈萨克族人数最多,其次是蒙古族。博尔塔拉地区也逐渐发展成为蒙、哈、汉、维等多民族聚居的地方。

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察哈尔人民同博尔塔拉的各族人民在较为牢固的经济纽带和共同斗争的基础上,交插杂居,频繁的交往,互助合作,相互吸收和不断丰富彼此的语言和文化,乃至人口彼此部分融合,经济和生活也有了些发展。从事牧业者与哈萨克族交往密切,从事农业者与汉族、维吾尔族过从较密。形成了较为独特的、良好的民族关系。与土尔扈特部、特别是南路土尔扈特(巴州地区)相比具有更开放的一面。边疆史专家马大正先生曾先后3次在博尔塔拉进行社会历史考察,对此他也深有感触,他说:“察哈尔蒙古在博尔塔拉等地驻牧后,与相邻诸民族相处是友好的,察哈尔蒙古与卫拉特蒙古的关系尤为亲近,满文挡案为我们留下了他们亲如兄弟的感人记载。”

这一切都充分说明察哈尔蒙古的这种民族关系是我国民族关系发展中的进步趋势,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更何况博尔塔拉作为民族杂居区,多种文化并存,宗教信仰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察哈尔蒙古长期以来能与相邻民族友好相处,各民族之间没有发生大的冲突,这在封建社会是很不易的。因此值得探讨,有助于从历史上借鉴和认识新疆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通过清代至民国新疆察哈尔民族关系的形成与发展,便于正确认识历史上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民族之间友好相处这一事实,有助于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新形势下民族关系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三、与卫拉特蒙古的关系

1、与准噶尔结成了难兄难弟的关系

清代将察哈尔等蒙古部称之为漠南蒙古(今内蒙古自治州),喀尔喀(今蒙古国境内)蒙古称之为漠北蒙古,西北地区的卫拉特蒙古四部(土尔扈特、准噶尔、和硕特、杜尔伯特)称之为漠西蒙古。17世纪中叶,卫拉特四部之一的准噶尔形成以准噶尔贵族为核心的准噶尔汗国。其国土北接西伯利亚,西接中亚草原。以伊犁为其政治中心,统治着天山南北,额尔齐斯河中上游、阿尔泰山一带。

清朝政府统治之处,虽然实行禁止蒙古各部、各旗之间越界往来的封禁政策。但是,自1675年,康熙帝镇压了察哈尔王布尔尼的反清后,为了彻底分化瓦解察哈尔部,采取掺沙子的办法,将归附于清政府的各零散蒙古部众,安插于察哈尔八旗各管旗内,其中就有零星归降的准噶尔人安插。后来,乾隆帝出兵准噶尔汗国时,也有一些准噶尔人为逃避战乱内投清朝,同样安插与察哈尔八旗内。

察哈尔八旗官兵西迁新疆时,就有不少准噶尔官兵随同迁往,他们同察哈尔蒙古结成了患难兄弟。

清朝统一新疆后,随着战火熄灭,社会的安定,因此在清朝出兵准噶尔时期,为避免战火逃入哈萨克、布鲁特等部的准噶尔部人陆续返回家乡,内附清朝。他们除被编入伊犁额鲁特(准噶尔汗国消亡后,清朝政府又称准噶尔人为额鲁特)营外,博尔塔拉察哈尔营又成为这些归来的准噶尔人的主要安置处之一,察哈尔军民在克服白手起家的困难时,又承担起接纳这些劫后余生准噶尔人的任务。据史载, 这一时期,约有近500户准噶尔人被安置察哈尔营内,察哈尔及准噶尔两部蒙古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长期朝夕相处,耳濡目染,察哈尔文化也受到了准噶尔文化的熏陶。漠南察哈尔蒙古与漠西卫拉特蒙古虽然同属一个民族,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不同,社会经济发展也不尽相同,从而文化习俗等都是有差异的。同样这部分准噶尔人与察哈尔彼此通婚,逐渐融合于察哈尔蒙古之中。

与此之外,察哈尔营同伊犁额鲁特营也友好相处。察哈尔、额鲁特两营奉命各派兵协助满营驻卡巡边,共同换防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等地,战时则共同抗敌,还一同经营伊犁牧厂等。

2、帮助东归土尔扈特度过难关

1771年夏,居住在伏尔加河流域的17万土尔扈特部众历尽千辛万苦,经过半年多时间,返回故乡伊犁,到达时只剩7万人。除了清政府賑济缺衣少食的土尔扈特部众外,新疆各族群众为帮助土尔扈特度过难关助了一臂之力。察哈尔营军民也捐助牲畜、皮袄等物品,还接纳500户土尔扈特到博尔塔拉营地,教习土尔扈特人种田,并给贫困人御寒衣物等,受到了清政府奖励。

察哈尔蒙古在与准噶尔、土尔扈特等卫拉特蒙古交往中,吸收了许多卫拉特蒙古文化,如喜欢说唱卫拉特蒙古英雄史诗《江格尔》,诞生了不少说唱艺人“江格尔齐”;喜欢弹奏流传于卫拉特蒙古的弹拨乐器“托布秀尔”等。在语言文字上,察哈尔蒙古潜移默化的吸收了不少卫拉特方言,文字也使用托忒蒙古文。

四、与汉族、维吾尔族的关系

博尔塔拉地区的汉族、维吾尔族大都来自伊犁地区。至于伊犁地区的汉族、维吾尔早已有之。但较大规模进人伊犁地区则是在清乾隆年间。为了伊犁驻军的供给,在天山北部大兴屯田。伊犁屯田,种类多,据史载主要有5种:兵屯,即绿营兵屯田;民屯,主要指内地汉族商人来伊犁屯田者;回屯,指的是官方组织的维吾尔人屯田;遣屯,又称犯屯,即将内地发配伊犁的携眷犯人组织起来设立的屯田,旗屯 ,即清代八旗民众和官兵屯垦的形式。“兵屯”及“民屯”的屯田者除了少部分回族外,大多是汉族。据粗略统计, 清乾隆年间, 伊犁地区有汉族3702户。

“回屯”,就是指维吾尔人进行的屯田。1760年,阿克苏办事大臣阿桂调任伊犁将军,赴任时带去了阿克苏等地的维吾尔百姓300户、7000人,并给他们配置了耕畜、农具、籽种、和食粮,安置在伊犁河北岸一带(今伊宁县境内)耕种,自此回屯设立,他们又被称之为塔兰奇(蒙古语种麦子的人)。自此,不断有维吾尔人迁往伊犁地区,据史载,1768年,伊犁地区有维吾尔族6383户,其中6000户种地。

这些汉族和维吾尔族是当时伊犁地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在他们的努力下,伊犁地区农业生产恢复并得以发展,这一切为他们进入博尔塔拉地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察哈尔蒙古是一个以游牧为生的民族,虽已知耕种,但往往是广种薄收。移驻博尔塔拉后, 清政府要求他们自给自足,这对于不善耕作的察哈尔蒙古来说是一个相当艰巨的任务, 在短期内很难达到清政府的要求,所以.17 6 3 年( 乾隆二十八 自张家口外移驻的察哈尔蒙古到达博尔塔拉后,以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技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自给自足。伊犁将军就派他们将当地修整废弃的水渠,以便察哈尔军民耕种时灌溉。还派出汉族、维吾尔族人民专人携带农具给他们传授耕作技术并且帮助他们垦荒1870余亩,其中包括土尔扈特蒙古部分。在汉族维吾尔族人民的帮助影响下, 察哈尔蒙古不仅学会了种植水稻, 还学会了种植棉花的技术,粮食产量也明显提高 农业结构日趋多样化, 基本上实现了自给自足。汉、维吾尔农民为西迁察哈尔蒙古的创业助了一臂之力,同样察哈尔蒙古经营的伊犁牧厂牲畜也为兵屯及回屯等屯田提供了耕牛及肉食。

新疆建省以后,刘锦棠以兴办民屯为急务,大力招徕劳动力,认垦荒废地亩。在19世纪90年代就有直隶、山东等地逃难的汉族百姓来到新疆,数目日增,有力地推动了新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后,又有一些陕甘汉民为了谋生,挑担来到大营盘(博乐市)、小营盘(今博乐市小营盘镇)等地种田、做买卖。光绪年间,由于博尔塔拉“大营盘”的建造,特别是有部队驻守大营盘后,一些汉民来此投亲靠友,在此经商、烧酒、经营水磨、缝纫,种水稻等。而且还有当年跟随左宗棠西征留下来的湖湘子弟的后裔,所以开垦荒地者多种稻子。民国始汉族逐渐多起来,1943年据统计,仅博乐县有汉族171户,784人。1942年统计,温泉县有汉族149人。

汉族、维吾尔族迁入以后,博尔塔拉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定居点也逐渐形成。大营盘、小营盘等地都出现了军民兼用型城堡,均由高达夯实的正方形城墙组成。随着察哈尔蒙古与汉维吾尔等民众日渐接触,渐知经营农商之利,一部分蒙古牧民由原先粗放的游牧业生产中分化出来,逐渐变为半农半牧的定居民,开始建起了“板升”(蒙古语“土坯房子”之意)。

蒙汉杂居的村落也渐渐形成,如夹河子一带汉蒙各占半数。蒙汉杂居利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蒙古牧民向汉民学习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了自身农业生产水平;汉族农民从蒙古牧民那里也学到了经营畜牧业的放牧饲养牲畜技术,同时学到制做皮衣、擀毛毡等手工业技术。

蒙古族与汉族宗教信仰相近,故有一些联姻者。蒙汉通婚始于民国元年间。当地的汉族大多会讲蒙古话,当时移居的汉族大多为单身男性,除一部分回原籍娶亲外,还有一部分青年就与居住在本地的蒙古族姑娘成亲,夹河子一带比较典型,9户汉民中有6户与蒙古族通婚。

民初,博尔塔拉地区优越的耕地资源吸引着一些南疆维吾尔族前往开垦耕作,定居下来。1943年,博乐县有维吾尔人1057户、4340人,温泉县有542名。

维吾尔族主要在博乐、温泉县城附近经商和务农,他们善于经商,将南疆的大布、棉花、葡萄等物运来博尔塔拉城镇附近出售,或与山区的蒙古及哈萨克牧民换取皮毛牲畜,而后将皮毛牲畜销往外地。他们迁移博尔塔拉后不仅促进了当地的商业贸易的发展,而且加深了与当地察哈尔蒙古等民族的往来。特别是从事农业的察哈尔蒙古与维吾尔族的接触较频繁,因此也受到了维吾尔文化的影响,如维吾尔族的铁质农具和皮制手工物品深受察哈尔蒙古的喜爱。察哈尔蒙古喜欢制作和食用维吾尔风味的“拉条子”、“抓饭”等。由于蒙古族与维吾尔及哈萨克民族宗教信仰不同,故联姻者很少。

五、与哈萨克族的关系

新疆沿边数千里,与俄国毗连,清代乾隆年间始,两国边界有些民族,中俄两属皆有,如哈萨克、柯尔克孜(布鲁特)等。

19世纪初,沙俄已侵占了哈萨克草原的大部分地区,嘉庆年间以后,清朝政府对中国西北防御力量的削弱,为更多的哈萨克进入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新疆沿边境内提供了方便。

哈萨克黑宰部(又译作克宰,是哈萨克汗国中玉兹乃蛮部的分支,据史载,清代“旧属塔尔巴哈台参赞所辖”。)撤出塔城后,台吉胡岱们都及萨山伯里、克徳巴依等率大小头人20余人,属众3000户辗转于1870年末,迁到博尔塔拉河流域和赛里木湖四周。

1882年,清朝收复伊犁后,将这部分黑宰部哈萨克的大部分迁入伊犁的巩乃斯、新源一带放牧。少部分留在留在博尔塔拉的五台及松树头南段一带。后来又有上百户哈萨克牧民乃蛮部迁入博尔塔拉,此地原系察哈尔所管牧地,即交察哈尔领队大臣就近管束,设千户长3名,每年完纳租马300匹。1899年哈萨克共有8900余户,40000余名。1900年5月,其中黑宰部昆部拉特氏族要求迁回伊犁,获准。

20世纪初,俄国境内的部分哈萨克牧民不堪沙俄的压榨和迫害,被迫迁入新疆境内,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沙俄不仅向哈萨克族征收战马,而且还征兵,哈萨克人无法忍受沙俄的统治,纷纷涌入新疆境内.当时新疆省政府考虑到“察哈尔蒙古牧地草场尚属茂盛,此次安插为久远计”,于是令伊犁镇守使在察哈尔游牧境内设法安排,并决定在大营盘专设管理哈萨克官员。自此,哈萨克开始永居博尔塔拉。

1938年6月10日,新疆边防督办公署令伊犁行政长公署,将游牧于阿拉套山等地的哈萨克卡拉克烈依(乃蛮部,笔者注)牧民就近划归博乐县和温泉设治局管辖,至此,博尔塔拉哈萨克人数大增。1944年,博乐、温泉、精河三县共有哈萨克族17598人,成为当时博尔塔拉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

蒙古族和哈萨克族作为游牧民族,他们曾共同驰骋在我国北方及中亚广阔的草原上。他们之间的关系由来已久,有过亲如兄弟的感人故事,也有过个别互相争夺、残杀的事件。

六、与锡伯族的关系

乾隆统一新疆以后,为了加强伊犁地区的防务,以满、察哈尔、额鲁特、锡伯、索伦等民族设置伊犁“五营”。“五营”在长期共同的戍边生涯中,同甘苦、共患难,结下了兄弟般的友情。

据满文档案记载,1765年夏,西迁锡伯官兵途经塔尔巴哈台时,遇到河水上涨,无法行进,而所带的口粮也所剩无几,当地的察哈尔、厄鲁特两营蒙古奉命从牧放的羊厂内挑选了2千只羊作为西迁锡伯官兵及家眷1个月的口粮,使他们度过了危机。

光绪初年,清朝决定武力收复被沙俄侵占的伊犁地区,事前作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其中一项就是储备军粮。为此,派锡伯营领队大臣喀尔莽阿署理察哈尔营领队大臣,前往博尔塔拉屯垦。1878年2月16日(光绪四年正月十五日),喀尔莽阿率领300余名锡伯官兵赴博尔塔拉。喀尔莽阿来到博尔塔拉后,面对的是一片荒凉景象,因为当地的察哈尔营军民,因躲避战乱,有些逃入深山老林,有些流落伊犁,经喀尔莽阿派人到伊犁,经与沙俄军事头领交涉,于同年9月召回了在伊犁的340余户察哈尔人,并妥善安置。

喀尔莽阿率领锡伯及部分察哈尔军民首先开挖了“哈日布呼”及博尔塔拉河下游“夏日布呼”两条大渠,然后开垦约万亩耕地种粮,所获粮食不仅解决了屯垦官兵及家属的口粮,还解决了收复伊犁、过往大军的军粮。1881年元月22日(光绪七年正月),清廷表彰和奖励了喀尔莽阿的屯垦业绩,并正式授与他察哈尔营领队大臣印信。

七、试析察哈尔民族关系形成的缘由

察哈尔蒙古与卫拉特及汉、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在经济交流的同时,文化上也交流,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关系。他们只所以能在一个充满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封建社会里,能够在与卫拉特蒙古族及其汉等民族长期共同生活中,和睦相处,形成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我认为除了它需要在经济上与其它民族互通有无、互相依赖的因素外,其自身的文化素质也是一个方面。我认为这一点主要反映在以下3个方面:

1、察哈尔蒙古族具备有一定的军人素质。成吉思汗在13世纪建立蒙古汗国以后,察哈尔部作为其万户之一就成为大汗护卫军,居于汗国的军事、政治、文化中心。成为大汗汗庭的守卫者,察哈尔跟随历届大汗转战南北,因此察哈尔蒙古始终生活在纪律较为严明的军事建制中。并且,他们不仅参与制订了《成吉思汗大扎撒》,而且监督《大扎撒》的执行。在清朝时期,察哈尔作为八旗兵,是清朝打天下的常备军,是有严明的纪律和法律束缚着的。迁入新疆的察哈尔八旗也如此,赋有军人“服从命令听指挥”的素质,因此不易与他族发生冲突,而且易与他族相处。

2、察哈尔蒙古本身原是多部族的融合体,狭隘的部族意识淡薄。察哈尔在担当蒙古帝国成吉思汗护卫军时,其护卫军内还有许多兵是从其它蒙古部落中挑选出来的,因此察哈尔部的最初构成不是以纯血缘关系为纽带。特别是清朝初年,因察哈尔亲王反叛清朝,故清统治者有意将零星归属的蒙古部众掺插于察哈尔部中,设立八旗管辖,以分化瓦解察哈尔,八旗内有厄鲁特、巴尔虎、喀尔喀等部人等。因此特定的历史环境使察哈尔部众的部族意识相对与其他蒙古部弱,民族意识也不是太强,容易和其它蒙古部落及兄弟民族相处。

3、具有蒙古民族文化温和宽容及佛教和谐共生的理念。游牧民族迁徙频繁,经济基础脆弱,文化基础松散,在意识形态上难于形成一个稳定的体系,因而游牧人的宗教信仰皈依无常,其文化受外来影响较强,对异民族文化中于己有利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他们总是采取“拿来主义”。蒙古族作为游牧民族,其自身个性就比较开放,而且具有平等的观念,他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只要不是仇敌,都可以平等交往。蒙古人所信仰的藏传佛教,也提倡在佛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排他性。因此蒙古人也易接受兄弟民族文化。这也是中国文化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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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吴廷夑《新疆大记补编》《部族》。

[15]温泉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温泉县志》。

[16]袁大化修、王树楠纂《新疆图志》。

[17]博乐市志编纂委员会编《博乐市志》社会编,第2章,民族 

[18]杨增新《补过斋文牍》庚集1

[19]政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博尔塔拉文史资料》,第2辑(内部印刷)。

[20]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博尔塔拉州志》第三编。

文章来源:《察哈尔文化》专刊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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